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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农民买家电财政补贴

2008-12-02 15:59:24 作者:新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0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今年12月1日,我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正式启动。此后,全省农民购买手机、洗衣机、冰箱(或冰柜)、彩电将获得国家省财政补贴,补贴额度占消费额的13%,我市农民也不例外。

  据了解,当前,在我市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正积极开展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建设、网点备案及网点挂牌经营工作。全省范围内计划设置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600余个,届时,我市农民在全省范围内任一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时,以身份证、户口本为凭证,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农民以家电消费发票到户口所在地的乡财政所登记,财政补贴将自动划账到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时所留下的存折账号。据了解,财政转账时间要求在一个月时间内完成,期间,农民可以拿到财政给予的家电消费补贴。

  据悉,从2007年12月开始,财政部、商务部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开展了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的试点工作,成效明显。为推大内需,提升农民生活品质,2008年12月,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扩容到辽宁、黑龙江、安徽等15个省市。这一推广工作为期四年,延续到2011月11月底结束。图为美菱冰箱销售企业在我市开展"家电下乡"产品展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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