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20元,农民看病负担轻多了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起来,真正受益的就是广大的老百姓,让百姓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屯溪区卫生局的相关负责人说。
汪海松老人就是得益人之一,前后两次犯病的经历让他对新农合的好处深有体会。汪海松患心脏病已经十年左右了。1989年,他犯病后在屯溪区医院看病时,花了1500多元钱,这些钱都是自己拿的;今年1月份,老人到市医院进行了手术,汪海松总共花费了44000多元,但是凭着医院开具的发票,他报销了14000多元的费用。这是因为汪海松老人在去年年底时,缴纳了20元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信任,是宣传出来的
屯溪区的新农合标准执行的是最新标准。汪海松缴纳的20元是农民自己缴纳的部分,为了每一位农民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障,国家、省、市、区四级政府还需要为此补贴80元。这样,一位农民就可以享受到最高5万元的医疗补偿了。
这样的一项好政策刚刚在农村实行时,却遇到了很多农民抵触。他们的抵触大多源自于对政策的不理解,“我身体好好的,为什么要交这20元?”
为了让农民朋友认识到新农合的意义,各级政府与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一道走进各家各户进行宣传,向每家每户发一封《致农民的一封信》。屯光镇新潭卫生院在实行新农合后被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该所从接到任务之后,一方面加强合管站的建设,另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做宣传工作。在新潭卫生院范围内有8640人,按照平均每户2.9人(人口普查时的统计)计算,有近3000户家庭。乡、村干部和卫生所的工作人员要走进这3000户家庭,同时要收钱、造册、填证、发证,是一个非常大的工程。但是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里有98%的农民参加了新农合。今年,屯溪区共有35390人自愿参保,参合率达95.8%。而农民拆迁、长期在外打工等情况更是加大了普及新农合的难度。为了让所有的农民都能享受到这项政策的优惠,有些村干部甚至自己为百姓垫付20元钱。“一切都是将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屯溪区卫生局的一位负责人说。
很多农民从中受益了。“从元月份到5月份,住院有81人次,报销的费用达14470元,人均179元。3位妇女手术分娩每人都得到了300元的补助。”新潭卫生院院长吴裕泉说。
今年1到5月份,屯溪区参合农民有961人次享受补偿,累计补偿金额达到94.99万元,受益面达2.72%。
根据基金结余情况,还将开展二次补偿,尽最大的努力将当年所筹的合作医疗资金用于补偿参合农民。
从黄山市的整体情况来看,新农合运行基本稳定,从2003年1个县开始试点,到2008年所有的县(区)都开始推行新农合。农民的参合率从2003年的61%,上升到2008年的91.12%。
新农合实行以来,许多农民感受到了该政策的益处,自愿主动加入到农村合作医疗中。还有些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甚至“责怪”工作人员没有及时通知。
新农合,让医疗资源利用更合理
新农合的实施,不仅减少农民的看病费用,也方便农民的及时治疗。同时,也让医疗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新农合实行在不同类别医院住院,住院费用在规定的起付线(起付线以内自己支付)以上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制度。规定:卫生院的起付线为100元,补偿比例为70%;区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0%;区外协议定点医院起付线为500元,10000元以下的补偿比例为50%,10000元以上的补偿比例为60%;区外非协议定点医院起付线为600元,10000元以下的补偿比例为40%,10000元以上的补偿比例为50%。
这种越往低等级医院门槛越低,补偿标准越高的方式,必然促使农民优先考虑家门口的医疗机构,避免了不管什么病都往高等级医院跑的状况,客观上减少了高等级医院的压力,同时也促进了低等级医院的发展,可以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这样可以促使乡、村(镇)卫生院医疗硬件设施的改进,也真正使市级医院的医疗资源用在最需要的病人身上。“从现在新农合的实施来看,医疗费用低了,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也降低了合作医疗资金的风险。”屯溪区合管局的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