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构建和谐的食品药品监管环境,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精神文明创建目标:全市系统各单位在当地行风评议中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全部建成文明单位或文明行业;明确了五条创建标准:组织领导强、行业风气正、职工素质高、监督管理实、社会评价好。
《意见》重点明确了精神文明创建的六点思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实施科学监管;三是创新内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四是培育道德风尚,提升文明素质;五是加强基础建设,打造文明环境;六是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社会舆论。
根据《意见》,成立了以姚卫华局长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设立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并挂牌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