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网讯:俗话说“养儿防老”,尊老爱老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板桥头乡耄耄之年的周老汉却因赡养问题与长子周某某打起了官司。在法官的调解下,父子俩达成赡养协议。
现年83岁的周老汉养育有两男一女,周某某系长子。周老汉老伴10年前就去世,近年来由于年老体弱,已无劳动能力,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今年4月,周老汉患脑梗塞住院治疗,用去医药费和交通费2591.80元。此费用由其次子垫付。周老汉因就医药费和生活费问题与周某某协商未果,而将周某某告上法院,要求周某某承担每月150元生活费和1295.90元医药费。
该案经审理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即周某某给付周老汉医药费900元,并承担周老汉今后医药费的三分之一;给付周老汉到年底的口粮150斤干谷,并从2007年起每年给付300斤干谷;每月给付周老汉生活费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