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日报讯(张定柱) 黄山市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及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此次集中认证时间将于2007年9月3日持续至2007年10月31日。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开展认证:本地居住人员的认证,由本人持身份证或退休证到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登记认证;异地居住人员的认证,由本人持填写好的《黄山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异地居住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和身份证或退休证,到当地社保机构或居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我市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企业离退休人员,须提供《出境定居离退休、退职人员健在确认表》;年老体弱或患病的人员,本人无法办理资格认证的,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由居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门办理认证。
